为稳固“双减”成效,我市深入展开校外训练管理,疏通投诉告发途径,加大联合法律力度,严查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校外训练行为。日前,碑林区、灞桥区就违法违规校外训练行为查办状况做通报,内容如下:
无证无照组织,负责人王某,身份证号:620522**********31,以个人名义租借碑林区水保家属院二号楼29楼,违规展开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训练。
无证无照组织,负责人于某某,身份证号:620204**********32,以个人名义租借碑林区华朵学生公寓,违规展开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训练。
无证无照组织,负责人许某,身份证号:142325**********3x,以个人名义租借碑林区御城龙脉南区二号楼商业裙楼二楼,违规展开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训练。
碑林区教育局当即叫停上述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,约谈组织负责人,责令交还相关联的费用,妥善处理后续问题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及《校外训练行政处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给予上述当事人责令中止举行、正告、罚款的行政处分决议。
姚某,身份证号:610111**********2X,以保管名义在灞桥区十里秀丽二期16号商铺违规展开责任教育阶段学科类训练。灞桥区教育局约谈组织负责人,责令立马中止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,交还所收费用。根据《校外训练行政处分暂行办法》予以处分。
李某,身份证号:610112**********20,以个人名义在灞桥区国王镇6号楼1单元违规展开责任教育阶段学科类训练。灞桥区教育局约谈组织负责人,责令立马中止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,交还所收费用。根据《校外训练行政处分暂行办法》予以处分。